建设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 | |
地理位置: | 江苏省南京市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彭竟飞 | |
项目简介: | 包括工艺站场(过滤、分离、调压、计量、自用气撬等装置)、综合办工楼(站控室、宿舍等)、变配电室、燃气发电机房、污水处理设施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何春宏、张岩、孔飞、郭强之、王晨 |
时间: | 2015.11.16~2015.11.18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喜卓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甲烷、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氢、次氯酸钠和噪声等。 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输气工接触甲烷、硫化氢、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下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接触噪声的轻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要求;夜间照度检测结果能够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综合现场调查、检测分析相关资料,在目前防护设施及措施条件下,本项目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在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后,能够控制外委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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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控评报告》须按专家组意见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