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地理位置: | 上海化学工业区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宋建军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0.78万吨/年乙腈精制装置、9.6万吨/年稀硫胺浓缩装置及辅助设施,其中辅助设施包括空压站、制冷站、中间罐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变压站、分析化验室。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张茂东、王晨、于金宁、孔 飞 |
时间: | 2015.8-2015.9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宋建军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丙烯腈、乙腈、氢氰酸、硫酸铵、氨、丙烯、丙烯醛、丙烯酸、过氧化氢、硫酸、醋酸、碳酸钠、对苯二酚、对苯二酚甲基醚、催化剂粉尘、氢氧化钠、丁二腈、氰化钠、甲醛、二氧化硫、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等。 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氨、丙烯腈、乙腈、氢氰酸、乙二醇、二氧化硫、氢氧化钠、硫酸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外操岗位40h等效连续A声级均低于85dB,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外操室噪声低于75dB,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各变电站电场强度均未超过5kV/m,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要求;各装置岗位人员高温时间加权平均WBGT指数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综合现场调查和以上分析,本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保证了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效果。从职业病预防控制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在保持好目前采取的各项防护措施,并将本评价报告的各项建议落实之后,能够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控评报告》须按专家组意见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