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1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改造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

程建华

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41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技术改造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武珊珊    张茂东何春宏

时间:

2016.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程建华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硫化氢、氨、柴油、石脑油、苯、甲苯、二甲苯、正戊烷、正己烷、环己烷、正庚烷、辛烷、壬烷、乙苯、二甲基二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甲基二乙醇胺、催化剂粉尘、噪声、高温等。

化学因素: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正常生产情况各化学有害因素接触水平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表明,外操工、班长40h等效A声级强度均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综合现场调查、检测分析相关资料,本项目试运行期间所采取的各项防尘毒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多,虽然采取了一定的防噪声措施,但作业人员40h等效声级依然超过接触限值要求。针对作业人员噪声接触水平超标的情况,本项目为作业人员配备的防噪声耳罩(SNR35dB30dB)和耳塞(SNR25dB)在正确佩戴的情况下,能将作业人员噪声接触水平降至80dBA)以下,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本报告针对不符合项提出了相应的补充措施和建议,若各项补充措施和建议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控评报告》须按专家组意见修改。

 

信息来源: 
201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