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
地理位置: | 山东省黄岛区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柳栋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主要包括接收站工艺区新增一台14吨/小时的压缩机,满足26吨/小时BOG压缩处理量;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根据变更内容进行变配电高压、低压配电相应调整;槽车充装设施新增7套LNG装车撬,使LNG装车量达到100万吨/年。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谭因锋、王晨、马岩、孔飞、何春宏 |
时间: | 2016.6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柳栋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烷、丙烷、噪声、低温、工频电场等。 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化学因素正常生产情况下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类比项目工艺区(BOG压缩)外操岗位40h等效A声级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控制室噪声检测强度均小于70 dB(A),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外委装车监控岗位40h等效A声级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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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通过多方面的综合分析,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生产工艺、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基本遵循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只要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保证职业卫生资金投入及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并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后,拟建项目各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在施工过程中和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可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报告》须按专家组意见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