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
地理位置: | 山东省淄博市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绍波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包括生产装置(碳二轻烃回收装置、碳三以上轻烃回收装置、动力、冷冻水)及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等三部分。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赵 盛、马卫胜、苏 爽、孙 迪、孔 飞 |
时间: | 2016.1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绍波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烷、乙烷、乙烯、丙烷、丙烯、丁烷、丁烯、戊烷、硫化氢、液化石油气、汽油、噪声、高温、低温等。 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化学因素:硫化氢、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戊烷等正常生产情况下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物理因素:噪声正常生产情况下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综合现场调查、检测分析相关资料,本项目试运行期间所采取的各项防毒、防噪声、防高温低温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控评报告》须按专家组意见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