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 |
地理位置: | 山东省(齐河县、济阳县、邹平县、桓台县、博兴县、广饶县、寿光市、昌邑市、平度市)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宋静 | |
项目简介: | 本评价以建设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结合岗位工作范围,主要针对本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包括: 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输气干线起点位于榆济线齐河末站旁的齐河输气站,终点位于平度市的平度输气站,全线长度368km,设计压力为8.0MPa,设置站场10座,线路截断阀室12座。 临淄联络线,全长约为34km,起点为博兴输气站,终点为临淄输气站,设计压力8.0MPa,管径DN700;全线设置截断阀室1座,临淄末站1座,将济青二线与济青线连通。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崔 涛、何春宏、孙迪 |
时间: | 2017.3-4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宋静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化学有害因素 本次现场检测分别对作业岗位人员接触的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氢、氨等化学有害因素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接触限值。 (2)物理因素 噪声检测结果表明,输气工 40h等效声级强度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接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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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综合现场调查、检测分析相关资料,本项目试运行期间所采取的各项防尘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控评报告》须按专家组意见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