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炼油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场污水达标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

地理位置:

山东省淄博市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志勇

项目简介:

第一污水处理场:拆除现有的含盐污水处理系统浮选池、一、二级曝气池、一、二级沉淀池、污油罐区及污油泵房、加载嵌合沉降深化处理装置、污泥罐区、5000m3浮渣罐、5000m3均质罐等设施;

新增一套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400m3/h;改造升级现有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高含盐污水,设计处理能力300m3/h;新增污油罐区及污油输送系统;新增浮渣罐及浮渣输送系统;

新增污泥罐区及污泥输送系统;新增一套恶臭气体吸收处理装置;新建变电所及机柜间;新增DCS 控制系统;已有三泥处理设施新增1套污泥脱水系统。新增北区污水回用装置、炼油北区除盐水站至第一污水处理场的高含盐污水输送管道(含一座污水提升泵站);炼油第一污水处理场总排管道改造。

第二污水处理场:现有污水处理装置脱瓶颈改造,改造原有生化系统曝气系统;MBBR单元扩能改造,增加过流能力。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苏爽、马卫胜、张茂东、谭因锋、崔涛

时间:

2018.1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杨志勇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涉及的炼油水务车间第一污水处理场班长和外操工岗位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苯乙烯、臭氧、乙酸、硫酸、氢氧化钠、硫化氢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及相关接触限值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炼油水务车间第二污水处理场班长和外操工岗位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苯乙烯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及相关接触限值的要求。

项目涉及的炼油水务车间第一污水处理场班长和外操工岗位、第二污水处理场班长和外操工岗位接触的40h等效A声级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基本落实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测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中推荐的样表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规范,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加强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的培训和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使工人能够按照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要求,正确自觉地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控评报告》须按专家组意见修改。

信息来源: 
2019-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