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
地理位置: | 广东省茂名市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朱燕群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包括1#、2#、3#锅炉新增臭氧脱硝改造,1#、2#、3#锅炉布袋除尘器改造,1#、3#锅炉脱硫除尘协同改造及项目所需的系统配套工程,烟气处理能力为3×510615 Nm3/h。本项目完成后,烟囱出口粉尘排放浓度基准为5mg/Nm3(干基,6% O2),SO2排放浓度基准为35mg/Nm3(干基,6% 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为50mg/Nm3(干基,6% O2)。本项目投资规模:5989.86万元。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郭强之、谭因锋、孔飞、马岩、张磊、张昌运 |
时间: | 2019年5月14~16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党善锋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臭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噪声。 班长/外操岗位接触各化学有害因素的水平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 班长/外操岗位接触噪声40h等效A声级强度大于85dB(A)。本项目涉及到的设备除石灰石浆液泵外,其他设备噪声强度测量结果均小于85dB(A),其人员接触噪声主要来源于CFB锅炉区域其他高噪声设备。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