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东罐区装车台增设油气回收装置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地理位置:

广东省茂名市

建设单位联系人:

周武

项目简介:

本项目包括装油车间东罐区装车部分(新建油气回收装置;技术改造航煤和3#白油料的气相管道、平面盖板)、联合八车间精制汽油罐区部分(技术改造6座汽油储罐;新建变频鼓风机)。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苏爽、马卫胜、赵盛、张茂东、吕志征、崔涛

时间:

2020.7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周武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汽油、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活性炭粉尘、催化剂粉尘、噪声、高温等。

本项目涉及的装油车间东罐区火车装车班长及外操工岗位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涉及的联合八车间精制汽油罐区班长及外操工岗位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硫化氢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装油车间东罐区火车装车班长及外操工岗位接触的噪声40h等效A声级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要求;涉及的联合八车间精制汽油罐区班长及外操工岗位接触的噪声40h等效A声级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基本落实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测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控评报告》须按专家组意见修改。

信息来源: 
2020-10-12